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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镖公司看富豪在没有保镖被绑架,受到胁迫而杀人事件所引发的讨论

2018-3-18 15:33:46 次浏览 分类:全球安全新闻

北京保镖公司看富豪在没有保镖被绑架,受到胁迫而杀人事件所引发的讨论

四川富豪在没有私人保镖护卫的情况下,被犯罪嫌疑人刘强、岳洪、陈伟,利用冯治(同刘强为情人关系)事前准备好的脚镣,在南岸雪绒小区电梯内,以喷辣椒水、捆绑手脚、捂嘴蒙眼的方式将宜宾首富章英启绑架致赵场镇一出租房内,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章迫于威胁同意后,4人威逼章启英以绳索勒颈的方式杀害23岁的按摩店员工,将杀人过程进行摄像记录作为威胁依据,之后将章释放回家准备赎金。

富豪受到胁迫而杀人事件所引发的讨论中,核心争议集中在富豪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上。是迫不得已且及时报警,应免于处罚?是胁从犯罪,应看当事人所受胁迫程度进行量刑?还是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为保全自身而谋害他人?

保镖公司认为;虽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但在法律上,人与人生命权是平等的,不能以受胁迫为理由,就不追究实施者的犯罪行为.尽管富豪是受胁迫,但也不能为保全自己生命而牺牲他人。胁从犯罪也是犯罪,应受到惩罚。当然,富豪完全在犯罪分子的控制之下,如果及时报案自首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完全可以考虑免予处罚。”曾代理过类似案件的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雪松律师认为,受胁迫杀人属于犯罪行为,生命权平等,但如果当事人积极赔偿并减轻社会危害性,应该考虑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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