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中国保镖公司特种保镖私人保镖护卫之法律第一还是老板第一

2014-6-8 8:34:20 次浏览 分类:保镖基础常识

中国保镖公司特种保镖私人保镖护卫之法律第一还是老板第一

www.vipbodyguard.net威龙国际私人特种保镖(中国)有限公司

此外,私人保镖还面临着许多法律方面的禁区。王大伟对记者表示,现代保镖容易触碰的法律禁区大致有三种。

侦查权首当其冲。私人侦探在我国是被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职业,1993年公安部曾发布《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明令禁止的职私人侦探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这一针对禁止业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私人保镖,传统的私人保镖很容易受雇主唆使,而超越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以至于时有侵害第三者隐私的情况发生。香港影星曾志伟曾经雇佣私人保镖跟踪记者的车辆,以防自己被跟拍。其实,一些跟踪器以及车载录音设备只能应用在要员(被保护对象)的身上,以防意外情况的发生。

其次是强制权。按照法律规定,私人保镖不能以任何手段强制任何人,比如强行搜身、强行拘禁等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类似规定:“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私人保镖一般被视为提供“随身护卫”的保安人员。

还有一点则是保镖的行动范畴。私人保镖应定位于“保护目标人物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行动上处于被动方,因此,私人保镖在履行保护职责时只能出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不得主动实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正因为私人保镖履行保护职责时容易触犯法律,而雇主的需求又是千奇百怪,所以保镖行为与法律规范的交锋才屡屡发生。

一位在深圳经营镖局的商人曾表示,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的私人保镖行业,一直沉湎于到底是“法律第一、老板第二”还是“老板第一、法律第二”这个选择题上难以自拔。

关于这一选择,牟小龙传递给保镖们一个理念:遵守法律,尊重老板。但是首先,雇主的保卫要求必须是合法的。

针对合法护卫与雇主需求之间的不对等,牟小龙使用了签订劳务合同的解决方式。这一种方式也是在现代镖局中流行的做法。许多保镖公司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时,会特意注明保镖的职责范围仅仅是保卫雇主安全。“如果雇主有其他非法要求,保镖不会予以接受,而且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有关私人保镖行业的立法一直都存在空白,相近的一些行业比如保安业、押运业都出现了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因此,对于保镖公司的合法性,社会还有所质疑。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李显东认为,保镖公司现在都不叫保镖公司,而称“安全顾问”公司或保安服务公司,原因在于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还没有私人保镖这一类别。但“根据我国商法的原则,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经营,经营不侵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都是允许且合法存在的”。

“其实,私人保镖和许多服务类行业一样,他们的权利义务也并无特别,可能只是他们的行为更容易触碰法律,而社会上又对于这类事件比较敏感,才引起了较大的关注。”阮齐林则认为,评价私人保镖行业的法律问题时,可以参考如安保业、押运业等类似的服务行业的法律规定。

保镖公司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咨询:
1326993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