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2011年十大刑事案件-瘦肉精渎职案

2013-1-31 13:30:52 次浏览 分类:保镖基础常识

2011年十大刑事案件-瘦肉精渎职案

www.vipbodyguard.net威龙国际私人保镖(中国)有限公司

■公诉机关:河南、江苏多家检察院


■案情简介:2011年3月15日,媒体曝光河南省焦作、新乡等地的瘦肉精问题,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的生猪通过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流入南京市菜市场。媒体曝光后,河南省检察机关就瘦肉精事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渎职犯罪问题,积极展开调查。南京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对“瘦肉精”事件背后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


截至2011年6月,河南省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案件11件30人,对39名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6月15日,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瘦肉精”事件调查进展,这一事件的10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9月6日,南京开审“瘦肉精”案,6名屠户承认有罪求轻判;4名涉嫌玩忽职守的监管人员另行审理。12月13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犯罪及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张运能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王国庆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据江苏省高院刑二庭庭长蔡绍刚介绍,目前已查明南京“瘦肉精”案中有多个部门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一旦宣判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截至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法院受理的“瘦肉精”案件全部审结,其中焦作市两级法院审结42案80人、新乡市6案17人、济源市1案3人、鹤壁市4案5人、洛阳市2案4人、平顶山市1案1人、信阳市1案1人、周口市1案2人,其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案5人,以非法经营罪判处18案39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33案52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案13人,以滥用职权罪判处2案4人。

点评:“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奈何时至今天,这样的悲剧还在发生。其实,瘦肉精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是监管缺陷,或者不仅是监管缺陷,而是监管缺位,即不是不能管,而是不愿管——监管部门对有利益的职责你争我夺,对利益不大的职责就互踢皮球。

 

 

 

保镖公司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咨询:
13269934888